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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武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等

2018-03-01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行业信息”汇总,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联系方式请查看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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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17-2035年)》公布



郑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公布《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17-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纲要》),明确了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思路、任务、重点和举措。


根据《行动纲要》,预计在2035年,郑州GDP总量达到3万亿元、人均GDP达到22万元,人口规模达到1350万人,城镇人口比例达到90%,城镇人口比2016年增加约550万人。


《行动纲要》提出,近期(2017-2020年),开启郑州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全面建成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高质量、高水平小康社会;中期(2021-2035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建成国际综合枢纽、国际物流中心、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中心等;远期(2036-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城市。


郑州市将按照“东扩、西拓、南延、北联、中优”发展思路,持续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形成“双城引领、三绿融合、三轴交汇、多极联动”的空间形态。双城:优化主城,加快建设航空城,双城联动,引领城市与区域发展。三绿:黄河生态文化带、山区生态文化带和农区生态文化带。三轴:京广主轴、陇海主轴和机登洛次轴。多极:区域性功能中心、新的功能组团和外围特色小镇。


形成“主城区、航空城、多组团、多节点”的城镇体系。郑州将实施组团式发展,区分产业差异,明确发展定位,突出比较优势,彰显城市特色,以快速便捷的立体交通为纽带,以大型绿地和生态为阻隔,推动新城组团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优先完成中牟、荥阳、新郑的撤县(市)改区,加快推进新密组团、登封组团、巩义组团建设,尽快实现全域城区化。


加快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为先导突破,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带动人口转移,优化城市布局,解决“大城市病”。优化省市公共服务机构布局,推动一般性批发市场和制造业外迁,加快火车站地区汽车中心站等长途客运站外迁,鼓励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新城组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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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牵头部门,统筹安排停放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和施划停放区域。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必须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要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并为自行车驻车换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


通知要求,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快编制和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重点落实和细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设施布局,结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等,合理规划步行、自行车道及停车设施,并提出近期建设方案。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要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专项规划,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要按规划要求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结合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等,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加密路网,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在城市河道整治、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尽可能规划建设自行车路网。在郊野公园、湖泊周边设置步行和自行车专用道。对不按规划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3


武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经过两年多的改造和建设,湖北武汉的青山区和汉阳四新片区两个海绵城市的试点片区共计288项工程主体完工,初步实现海绵城市的“呼吸吐纳”功能。


武汉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南干渠生态示范区为代表的青山旧城改造试点区,重在将海绵城市改造与老旧社区改造二合一。在青山区工业二路附近的兴达花园,除了将人行路面和停车场道路换成透水铺装,将绿地改造成低凹下沉式绿地外,还结合居民需求,将小区原有的污水管道由直径200毫米换成300毫米,并对居民家中的出水管进行疏通。施工人员介绍,每个小区内都设置了不少蓄水模块,将部分雨水储存其中,循环利用。


占地17.43平方公里的汉阳四新片区则是以新区的身份加入海绵城市建设,处处体现“海绵理念”。作为汉阳地区最大的排水泵站,四新泵站俨然一座城市公园。成排的树木、全覆盖的草坪,站区内雨水可以得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武汉市城建委海绵城市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山和汉阳四新片区的海绵城市改造范围为38.5平方公里,占武汉市中心城区面积的4.4%.按照武汉海绵城市建设三步走计划,至2020年,武汉中心城区20%的面积将实现海绵化,至2030年,这一比例将提升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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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社会投资建设经营美丽乡村项目,涉及房屋建设的应在村庄公示7天征求村民意见,经项目所在地村民小组或行政村2/3以上村民签名同意,与村民小组、村委会签订项目建设经营合作协议后,由投资方会同村委会将《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村民同意项目建设签名书、项目设计方案与建设经营(合作)协议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方案设计及公示时间),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审核和反馈,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项目,作出意见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报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给予建设单位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意见》明确,每年按照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5%下达美丽乡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列入全省共享农庄、美丽乡村重点建设计划,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意见》要求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空间类)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与企业、个人共同投资民宿、餐饮、共享农庄等项目。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等,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


《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在符合“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市县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保障“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探索农房抵押、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机制,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业,或与企业、个人合作经营民宿、餐饮等乡村旅游产业,共享经营收益;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此外,《意见》提出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可以采取“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加强乡村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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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8个市县成立规划委 年内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全覆盖



从海南省规划委员会获悉,除三沙市外,海南18个市县的规划委员会均已挂牌成立,“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建成,省市县联动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力争今年内实现市县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100%覆盖。


据了解,海南已初步建成“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可实现在平台上查询地形要素、现状建设情况、土地规划情况、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并具备开展总体规划合规性审查、项目选址审查、辅助生态红线督察等功能。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主任丁式江介绍,2018年,海南将加快推动开发边界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力争今年内实现市县中心城区、重要规划控制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100%覆盖。此外,还将开展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控,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镇建筑布局、风格、体量、尺度、色彩等,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城市设计对重要风貌管控区的全覆盖。


2018年,海南还将加快完善统一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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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今年启动 “亮丽城市”建设工作



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年全区要启动为期3年的“亮丽城市”建设。


近年来,内蒙古注重加强城市建设,城镇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内蒙古开展了为期3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2015年内蒙古启动了“生态宜居县城”创建活动,15个旗县(市)创建成为自治区生态宜居示范县城。


2012到2017年,内蒙古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81亿元,年均保持在700亿元以上;市政网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全区地下综合管廊建成约44公里、在建69公里,全区10项城镇市政设施指标在全国的排名不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颁布和实施,共有9个城市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8个旗县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县城,18个城市创建成为自治区园林城市,42个旗县创建成为自治区园林县城,城镇生态宜居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显着改善;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额尔古纳被评为国家风景名胜区,呼伦贝尔和阿拉善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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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着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山西省今年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在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据悉,该省将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垃圾中转站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垃圾成山”、“垃圾围村”等突出问题,启动30个县的农村垃圾治理验收。


全省将制定《农村建筑风貌设计导则》,选择沿河、沿路、沿景区100个行政村进行村容村貌提升试点,示范引领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的乡村建筑。启动吕梁碛口、晋城沁河流域传统村落集群保护利用试点,建立传统村落警示、退出机制和挂牌保护制度。


该省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集中力量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完成好2018年26个整体脱贫县的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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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城镇环境提升方案征求意见 小城镇建设将避免“大拆大建”



近日,《合肥市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出台,正在征求修改意见,初步计划每年安排5-7个乡镇,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同时避免大拆大建、铺张浪费和华而不实,弘扬地方文化,保护好传统历史。


根据方案,将通过环境整治改造,提升村镇建设风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弘扬地方文化,保护传统历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进展,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得到优化,城乡空间品质提升。


在小城镇的建设中,要科学编制小城镇乡镇总体规划,注重综合配套,吸引人口聚集,推进产业和服务同步发展,实现居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强化生态涵养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大拆大建、重复建设、铺张浪费、华而不实。


合肥将尝试创新体制,提升试点乡镇管理水平。重点是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道路桥梁、水电气、绿化、综合整治、治脏治乱、风貌提升等,促进人口、产业和经济集聚。以推进改善人居环境为方向,突出精品意识,加快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按照初步计划,今年将按照竞争性原则评审确定5-7个乡镇,纳入2018年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计划。提升工程的资金,纳入每年大建设计划统筹安排,2018年暂定安排5亿元。未来,将鼓励和支持乡镇创新投融资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来投资小城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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